据笔者了解,财政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》,通知提出将免去微小企业的管理类、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,共计十三大项22个小项的收费项目。这对于负荷过重的小微五金企业来讲,无疑是一件“雪中送炭”的事情,政策的“春天”或许能够让企业重新变得“温暖”。
2011年,对小微五金企业来讲,是艰难、挣扎的一年,“三荒两高”、倒闭潮等风险随时可能让企业覆没,这一些列的政策或许能“挽救”它们于“水火”之中。据悉,该规定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。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并落实规定相关内容,对于为落实规定仍违规收费的,一经查处按规定给予处罚,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。